大洋新聞 時間: 2013-10-31來當鋪源: 信息時報
  信息時報訊 記者昨日從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獲悉,原定今日usb二審開庭的李天一等5人強姦案延期開庭。
  據悉,上訴人於日前向法院遞交了申請,提出此案有被告人更換了辯護人,申請延期審理。而法院延期審理此案的原因是,“上訴人一方在本院確定並通知開庭日期後,更換辯護律師,新更換新成屋的辯護律師申請延期審理。本院為充分保障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辯護權和未成年被告人的合法權益,決定將本案開庭日期延後,具體時間另行確定。”
  李天一新聘請的辯護人是北京律莊臣師張起淮,其博客顯示,張起淮此前曾經代理過廈門的遠華集團走私案,北京的某球星強姦案,河南的市人大主任貪污受賄案等多起案件。其中,北京某球星強姦案,張起淮為被告人做無罪辯護獲成功。
  律師設計裝潢:如果認罪,可能獲輕判
  昨日,記者就本審理中的熱點問題,記者採訪了知名律師張燕生、許蘭亭。
  記者:李某某是未成年人,一審被判處十年徒刑,其量刑比此前業界預測的“七年”要重,您認為判罰是否合適?
  張燕生律師介紹,根據刑法規定,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根據我國刑法對強姦罪的規定,犯本罪的應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二人以上輪姦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張律師強調,“如果輪姦情節成立的話,這個判罰是不重的,但是,目前此案還有很多疑點未解,案件也尚未結束,所以很難預測最後的判罰。”
  記者:如果李某某在二審時,認罪並賠償被害人,是否能被輕判?
  許蘭亭律師認為,如果二審時李某某認罪並賠償被害人,應該會得到輕判。因為,認罪、賠償被害人都是重要的量刑情節,量刑情節有變化,量刑的結果也應該予以充分體現。
  張律師介紹,認罪並取得被害人諒解,或者賠償被害人,並不屬於法定的量刑情節,而是屬於酌定的量刑情節,是否適用,則要看法官對此的考量。不過,考慮到同案其他被告人在認罪並賠償被害人後,一審法院減輕了相應的處罰,因此如果李某某在二審時,認罪並賠償被害人,估計法官也會綜合考慮全案的量刑,可能會減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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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標題:李天一換律師 上訴延期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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